16%到6%——工業企業真實利潤增速匡算
16%到6%——工業企業真實利潤增速匡算
近日統計局公布5月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財務數據,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2018年1-5月規模以上企業利潤為27298億元,少于去年同期的29047億元,直接計算增速是-6%,而官方公布的增速為16.5%,二者之間存在巨大差異。后續統計局特意對此做了解釋,仍舊沒能完全緩解社會的質疑。統計局給出的理由是否屬實?如何理解二者之間的差異?真正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增速應該是多少?
“消失的企業”和“擠水分”疊加,帶來了-6%和16.5%的巨大差異。
如前所述,通過累計值計算利潤增速與公布增速出現了巨大差距,且該分歧不僅存在于利潤上,也存在與其他指標,如主營業務之上(如圖表1-2所示)。對此,統計局給出了三點解釋:
1)計算同比增長速度采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企業統計范圍相一致;
2)加強數據質量管理,剔除跨地區、跨行業重復統計數據
3)實施“營改增”政策后,一些非工業生產經營活動剝離。
第一點可以理解成統計范圍的變化。規模以上的標準是固定的,但是符合標準的企業名單、數量一直都在發生變化,為了“可比”,統計局運用了同時存在于兩期之間的工業企業作為樣本計算了公布的“可比增速”。去年5月至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目下滑了6261個(相當于2017年5月企業數目的1.65%),是2012年以來,企業數目下滑之最(圖表4)。因為部分企業在樣本中“消失”,“可比增速”必然地高估了整體規上企業的盈利狀況,從而低估了經濟的下行壓力。尤其是在經濟面臨下行壓力的當下,“可比增速”難免引起質疑。
第二點和第三點可以看成是對經濟數據的“擠水分”,無論是對跨地區、行業重復統計數據的剔除,還是剝離“非工業生產經營活動”。第一點——“消失的企業”能否解釋目前-6%和16.5%的背離?答案是不能。如下,可通過簡單的計算即可得到該結論。
圖表5展示了統計局提到的兩種理由——“消失的企業”和“擠水分”關系示意圖。目前統計局公布了“幸存企業”在2018年5月的利潤總額a’,以及相對去年同期“幸存企業”真實利潤(相對“真實”)總額a的增速;而2017年5月份整體利潤總額由“幸存企業”和“死亡企業(凈消失的概念)”的含水分的利潤總額組成(A+B)。假設從2017年5月到2018年5月中,幸存企業和死亡企業的數目分別為#a和#b。毫無疑問,幸存企業比死亡企業經營得好,故二者利潤總額的比例要大于等于二者企業
“企業的消失”與產業結構調整,以及供給側改革有關。
一個自然而然的問題是,那6000余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都來自于哪?我們統計了與2017年5月相比,2018年5月凈減少的企業的來源,如圖表6所示。從行業類別上看,規模以上的制造業工業企業減少了5400個;其中,從絕對值和比例角度來看,“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和“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這兩個上游行業降幅居前,其次是“農副食品加工業”和“紡織服裝、服飾業”。
“企業的消失”與產業結構調整,以及供給側改革有關。以“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即鋼鐵產業為例。2017年,很多產能過剩企業被淘汰或者因為去產能被兼并,大量的鋼鐵企業退出后產能利用率迅速提高,增長速度超過制造業整體甚多(如圖表8所示)。如21財經報道,今年1月擬撤銷的鋼鐵規范公告企業名單就有19個,其中河北有10個,唐山安泰鋼鐵有限公司等企業整體退出,萍鄉萍鋼鋼鐵有限公司等被重組,攀鋼集團成都鋼釩有限公司等設備被關停。如圖表9所示,競爭對手減少,加上加上地條鋼全部被取締,也意味著更高的鋼材價格和更高的毛利率。
真正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增速應該是多少?
如前所述,市場人士對“可比增速”的詬病的原因是,在當下企業數目大幅減少的情況下,統計局公布的“可比增速”低估了經濟的下行壓力,畢竟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一個整體的概念。而直接用歷史累計值計算的增速面臨著經濟數據存在著跨地區行業重復統計,以及非工業生產經營活動未剝離等“水分”,所以真正地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作
即估計出企業利潤的“注水”比例,即可還原出真正的,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概念作為整體的利潤增速。
從宏觀數據上,基于以下兩個原因,我們用各地各行業加總的GDP工業產值與年度全國GDP工業產值的比例,近似作為注水比例上限。第一,因為年度GDP統計是統計局中所有的指標中最為合理的,全國層面的統計避免了前述跨地區行業重復統計等問題;而各省根據各個行業統計上來的工業產值則明顯存在著上述問題,所以二者比值是注水比例的一個相對合理的估計。第二,財務數據中的水分“擠出”很難一蹴而就,我們國家從2013年開始就提出要對GDP核算制度做改革擠水分,但至今二者的差異依舊不小(如圖10所示);而上述t所表述的并不是經濟數據中所有水分的概念,而是度量過去1年之內所擠出的那部分財務數據的水分,故該比值是注水比例的上限。
簡單計算,2017年各地各行業加總的GDP第二產業中的工業產值相對年度的全國GDP工業產值的比例在113.5%左右。代入(1)式,可得:2018年5月,真實的,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概念作為整體的利潤累計增速不超過6.7%(0.92*1.135-1=0.067)。
進一步地,假設“擠水分”這一行動開始于本輪累計值計算的增速和“可比增速”走勢分離的時刻,可以得到真實累計利潤增速與二者之間的關系,見圖表11: 統計局公布的“可比利潤”增速低估了2017年的真實利潤增速,但高估了2018年的利潤增速水平。
邏輯上也很好理解。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目變化的角度,2017年下半年工業企業數目大幅增加,但統計局嚴格按照“可比增速”的方式計算,計算當期的企業增速所用到的企業數目就必然小于整體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目(與現在正好相反),所以“可比增速”低于了真實增速。而在2018年2月工業企業數目環比大降10000后,3-5月份基本保持不變,在這種情況下,“可比增速”就必然會低于真實的工業企業增速。
綜上所述,以5月份為例,如前所述,真實的可比增速可能不足6.7%,工業企業經營情況并不如統計局公布的那樣樂觀。隨著PPI的逐步走弱,工業企業景氣大概率在2018年掉頭向下,這點從6月份PMI數據走勢就已經初現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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